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10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凤山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 | 1、使用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备(处理设备由中标方提供)将凤山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积存的渗滤液进行全量化处理,清空调节池,无浓缩液残留及回灌填埋场;2、进场设备要求具备日处理量≥200立方米/天的能力,(渗滤液日处理以实际处理量为准)。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必须达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GB16889(2008)表2标准];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备原液进水口、达标排放出水口安装计量水表,计量水表由中标方安装,以便甲方核实和监督。 3、在履行期间的任何运营日,渗滤液全量化处理不达标的禁止排放。4、渗滤液全量化处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中标方负责处理;5、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液、臭气要妥善处理,不能产生二次污染;6、中标方要确保处理工艺先进,运行稳定可靠,出水达标;7、发包方只提供场地,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8、严格巡回检查制度落实,中标方要对处理设备和填埋场调节池到渗滤液处理现场的污水管进行日常性巡查、检修、维护并填写巡查记录;9、本次招投标总额为389.3万元,以单价作为中标价(具体以项目招投标文件为准)。 | 389.3 | 2025年12月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信息:
-  凤山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采购说明.pdf (583.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