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渠县青龙镇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2.工程地点:渠县青龙镇青龙社区三峡移民安置点
3.项目编号:2208-511725-04-01-215785
4.工程内容:青龙镇三峡移民安置点8户移民房屋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2月3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和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壹仟元整(¥291000.00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工程款支付
(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进度完成80%,支付50%工程款,工程完工完成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算报告出具未满质保期拨付至97%;留存3%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进度编制。
六、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验收后7日内完成工程移交。
七、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付款申请。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保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申请后28日内。
3.最终结清
3.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
承包人递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日内。
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后14日内完成审批。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最终结清后7日内完成后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