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心血站2025年度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血站2025年度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0-03624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血站2025年度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献血前筛查及生化试剂
预算金额:199,160.00元
最高限价:199,160.00元
采购需求:1.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2.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3.谷丙转氨酶测试条(干式化学法);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试剂盒(IFCC法);5.多项生化低值质控品 ;6.多项生化高值质控品;7.氢氧化钠基础洗液;8.氢氧化钠清洗液NaOH-D;9.cobas c 311 清洗液。(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查质控品
预算金额:47,600.00元
最高限价:47,600.00元
采购需求: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查质控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血液检测质控品
预算金额:87,000.00元
最高限价:87,000.00元
采购需求:1.血筛四项质控品;2.核酸质控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血型检测试剂
预算金额:88,180.00元
最高限价:88,180.00元
采购需求:1.ABO血型正定型试剂(上海);2.ABO血型正定型试剂(北京);3.ABO血型反定型试剂(上海);4.抗体筛选红细胞试剂;5.抗D检测试剂;6.抗e血型试剂;7.抗c血型试剂;8.抗C血型试剂;9.抗E血型试剂;10.抗人球蛋白试剂卡;11.血红蛋白目测试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酶免耗材1
预算金额:38,154.24元
最高限价:38,154.24元
采购需求:一次性加样针(1000μl)。(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酶免耗材2
预算金额:54,835.20元
最高限价:54,835.20元
采购需求:一次性加样针(1000μl)。(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兼投兼中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生产商响应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2经销商响应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生产商对经销商的经销授权证明。
各包组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试剂或者器械)提供相应的药品或者器械类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0元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文件(U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参与磋商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如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中心血站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五路27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