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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更正公告-变更公示

抚顺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更正公告-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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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421-0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其它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8日10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投标人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响应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6、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线上。(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哲
电  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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