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富宁县洞波乡八角加工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富宁县洞波乡八角加工厂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05亩。拟建1栋9米高钢结构加工厂房2000平方米,建设1栋9米高钢结构成品库房300平方米,建设1个高3米简易钢结构玻璃晾晒棚100平方米,室外附属场地平整土方开挖39000立方米,石方开挖1000立方米,支砌进场路毛石挡墙200立方米,路面硬化300平方米,新建室外DN300雨水管网150米;配套生产设备1套,安装160KVA变压器一台。具体内容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23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6—******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陆晟标 |
办公电话: | 0876—******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熊明发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2025年富宁县洞波乡八角加工厂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30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5 09:00 |
开标地点: | (富宁县)开标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99.1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05亩。拟建1栋9米高钢结构加工厂房2000平方米,建设1栋9米高钢结构成品库房300平方米,建设1个高3米简易钢结构玻璃晾晒棚100平方米,室外附属场地平整土方开挖39000立方米,石方开挖1000立方米,支砌进场路毛石挡墙200立方米,路面硬化300平方米,新建室外DN300雨水管网150米;配套生产设备1套,安装160KVA变压器一台。具体内容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银行存款证明,如在2024年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4、其他要求(1)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必须是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B证与建造师证为同一人)且必须证企相符。(4)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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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