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取水头部标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 01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8-370826-04-01-319535 | |||||||||||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取水头部标段工程(施工) | |||||||||||||
项目地点 | 济宁市微山县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取水头部标段工程(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为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取水头部标段工程(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工程为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取水头部标段工程(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 已落实 | 批复(备案) 总投资额 | 96000 万(元) | 招标控制价 ( 合同估算价) | 8387.77(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及信用济宁(******/)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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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5 年 4 月 21日 — 2025 年 5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下载(****** y.jnzbtb.cn/WeiShan)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
2025 年 5月 14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文 件时间内将电子文件按规 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 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的网址 | ******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网址: (******/WeiShan); ******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网站网址:(****** /WeiShan)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 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 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 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济宁市微山县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永泽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芝罘区只楚路 27-6-1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帆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 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水务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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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的 |
应当在招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10 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提出 |
招 标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 日内 |
通过济宁市 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作出 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 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建设工程 不见面开标室 ”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 在开标过程 中通过交易 系统“建设 工程不见面 开标室 ”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 异议的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提出 | 招 标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 日内 |
通过交易系 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刘永泽,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 / | |||||||||||||
本招标项目本工程为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取水头部标段工程(施工))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关于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2308******集团有 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 ,现对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011 2、工程名称:本工程为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取水头部标段工程(施工)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取水头部标段工程(施工)), 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有限公司 ******街道新河北街 2 号 联 系 人 :刘永泽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芝罘区只楚路 27-6-1 号 联系人 :张帆 电话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及信用济宁(******/)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5 年 4 月 21日—2025 年 5 月 14 日 09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4430/WeiShan)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14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4430/WeiShan)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明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 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 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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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 ,视为无异议。 5、联 系 人 :刘永泽 联系电话 :******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水务局 联系人:马群智 联系电话 :****** 八、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4430/WeiSha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