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阳组团、澄溪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垫江县丹香储能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本次比选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142万元
2.4 比选范围: 100kW/215kWh储能系统、垫江县丹香储能设备采购比选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垫江县桂阳组团、澄溪组团(具体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供材料 ,后续提供的材料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提供的材料及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批次进行供货(在供货前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或设备计划清单);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具体按国家、行业规定。
3.1 本次比选允许比选申请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R3.1.1 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R3.1.2 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黄宇 | 联系人: | 邬昌琴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垫江县丹香储能设备采购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100769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065-001712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638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745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5778VA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