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对“易县鑫泉水泥制品厂混凝土砌块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一期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对我公司“易县鑫泉水泥制品厂混凝土砌块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1、建设单位概况单位名称:易县鑫泉水泥制品厂
项目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流井乡东豹泉村、易县鑫泉水泥制品厂现有厂区西侧
项目联系人:高金龙
联系电话:******
******办公室100平方米,购置一条干粉砂浆生产线(包括输送带、原料筒仓、提升机、圆筛、搅拌机、包装机等设备),采用干砂筛分→干砂入仓→水泥、粉煤灰分别入仓→添加剂人工投料→各物料计量、搅拌→装袋/装罐车等工艺,年产干粉砂浆30万吨。
2、公示期限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