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公检法司业务技术综合用房地块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乌力吉路东,波日特路西,鄂尔多斯大街南,阿拉腾街以北,地块编码J4-02-1a,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9.******0,北纬39.******7,净用地面积2.0003公顷。
根据《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2年),该地块属于机关团体用地,同时按照《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总图—土地城市规划图》(2023年7月)该地块属于******资源局),该地块位于行政办公用地范围内,同时项目已取得用地手续《鄂划拨〔2021-15〕号》,根据相关规划及用地手续,本项目地块用途拟由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及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中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要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要求,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对该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历史上可能存在的污染时段、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确定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等。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及掌握的地块历史信息、水文地质信息等资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导则、标准等要求,对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进行调查描述,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