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1021-00031******居环境整治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购置税及办理上牌过程中的一切费用。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室开标室,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末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农村局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辽鞍路41号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服务中心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马伊屯便民大厅联系方式:******邮箱地址:******开户行:******银行辽阳县支行账户名称:******服务中心账号:************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维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