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昌江叉河豹德墨蔬菜摊的荷兰豆(食荚豌豆)(购进日期为2025-07-14)烯酰吗啉项目实测值为1.02,标准指标为:≤0.15,不符合 GB 2763-202************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8月14日,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案立案调查。
(二)查实同批次不合格荷兰豆(食荚豌豆)3kg,已全部销售完毕,涉案货值72元。
(三)当事人经营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荷兰豆(食荚豌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昌江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8月20日对当事人进行复查,该摊位已停止经营不合格荷兰豆(食荚豌豆),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召回公告,总体整改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