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13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491
项目名称:******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万元
最高限价:145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 1 | ******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45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网上投标备案。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在网上备案或网上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磋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TPBidder/memberLogi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磋商,磋商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本项目使用不见面磋商,各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备注: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4.重要说明
(1)供应商必须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3)成交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法院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樊兴国/李壮/王雪娜
联系方式:******/******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兴国/李壮/王雪娜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