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JXY******03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金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征集公告 ?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标系统“评分规则”关联“需求规格/参数” | 评标系统“评分规则”关联“需求规格/参数” | 评标系统“评分规则”取消关联“需求规格/参数”,供应商应按评标系统要求的步骤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征集文件格式要求。 |
2 | 金寨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部分项目报价表中“车型及结算价格” | 江淮瑞风商务、江淮A60、江淮大众思皓、奇瑞星途、奇瑞瑞虎、大众帕萨特、别克君越、别克GL8、广汽传祺商务 | 江淮瑞风商务(车辆型号:HFC6512A4AC8V;车架号:LJ166A353K******) 江淮A60(车辆型号:HFC7151CTV;车架号:LJ12FAU43J******) 江淮大众思皓(车辆型号:HFC6463E1TS;车架号:LJ166A25XM******) 奇瑞星途(车辆型号:SQR6481M32TC9;车架号:LVTDD21B5MD370441) 奇瑞瑞虎(车辆型号:SQR******T2;车架号:LVTDB21B7GC024567) 大众帕萨特(车辆型号:SVW7143BPV;车架号:LSVDX6C40PN153244) 别克君越(车辆型号:SGM7155EBA1;车架号:LSGZJ535XNH023680) 别克GL8(车辆型号:SGM6521UBA4;车架号:LSGUA84L4MG118796) 广汽传祺商务(车辆型号:GAC6491CHEVKBA6A;车架号:LMGKC1S52R1A01511) |
3 | 评审细则中“3、部分维修项目综合报价16分” | (2)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报价总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14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 (2)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报价总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16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
4 | 评审细则中“4、部分轮胎综合报价8分” | (2)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报价总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14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 (2)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报价总价最低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8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
5 | 采购需求中“四、计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 (二)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按照投标人公布并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后计算,或工时定额按安徽省交通厅、安徽省物价局 2002 年《安徽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规定的乙等标准为基准,工时单价按安徽省物价局、交通厅皖价经费字[2000]028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基准。 | (二)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 年 第 14 号)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的规定,优惠后计算。 |
6 | 采购需求中“五、服务标准” |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 年 第 14 号)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 |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 年 第 14 号)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 |
7 | 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 |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8日 |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4日 |
8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8日上午09:30分 | 2025年5月14日上午10:00 |
9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5月8日上午09:30分 | 2025年5月14日上午10:00 |
更正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梅山镇政府路西(原江店农贸市场二楼)
联系方式:******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1615室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