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2025年县内邮路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泊头分公司需要组开泊头-西辛店、泊头-郝村和泊头-齐桥三条县内邮路。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标供应商数量:1 家
******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2025年县内邮路服务项目采购。
邮路名称 |
里程(公里) |
车载重(吨) |
全年运行次数 |
泊头--西辛店线路 |
104 |
1.4 |
730 |
泊头—郝村 |
58 |
0.9 |
730 |
泊头-齐桥 |
49 |
0.9 |
730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信誉要求:企业法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系统中未被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 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 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9时至2025年1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远东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支付文件费用后获取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购人不召开磋商采购预备会。
************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中交远东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街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路与时光街交叉口东南角世纪公馆20层 |
邮编: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耿先生 |
联系人: |
赵毅 |
电话: |
0317-****** |
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银行: |
/ |
******银行: |
******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