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2025年兴隆洼镇宝国吐村范杖子、兴隆洼村上八家东(西)通组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汉旗2025年兴隆洼镇及新惠镇通组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敖汉旗交通运输局以《敖汉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兴隆洼镇兴隆洼村上八家东(西)通组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敖交政务〔2025〕32号文件、敖汉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兴隆注镇宝国吐村范杖子通组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敖交政务〔2025〕33号文件及《敖汉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新惠镇王爷地村下牛道沟、中牛道沟通组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敖交政务〔2025〕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敖汉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施工1标段,兴隆洼镇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里程总长度为6.634km(本项目含以下2条路线:宝国吐村范杖子通组路路线长度:4.094km;兴隆洼村上八家东(西)通组路路线长度:2.540km。
(1)兴隆洼镇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宝国吐村范杖子通组路)本项目起点与水泥路T型交叉,起点桩号为KO+000,终点位于范杖子村,终点桩号为K4+094,路线全长为4.094Km。路基宽采用4.5m,路面宽3.5m,土路肩宽2×0.5m。路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30cm天然砂砾基层。
(2)兴隆洼镇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兴隆洼村上八家东(西)通组路)本项目起点与水泥路T型交叉,起点桩号为KO+000,终点位于上八家村,终点桩号为K2+540,路线全长为2.540Km。路基宽采用4.5m,路面宽3.5m,土路肩宽2×0.5m。路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30cm天然砂砾基层。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
施工2标段,新惠镇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里程总长度为5.560km。
(1)新惠镇王爷地村下牛道沟、中牛道沟通组路共分为2条路线:路线1为由新发村通往下牛道沟的道路,起点与既有水泥路交叉,桩号1K0+000,终点与下牛道沟村前既有砂石路顺接,终点桩号1K3+390;路线2起点与路线1的1K2+410处交叉,桩号2K0+000,终点与中牛道沟既有水泥路顺接,终点桩号2K2+170。路线全长为5.560km。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幅形式:3.5m路面+2x0.5m 土路肩。路面结构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天然砂砾基层。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
本次招标为施工1标段,标段名称:敖汉旗2025年兴隆洼镇宝国吐村范杖子、兴隆洼村上八家东(西)通组路工程。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1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08月31日,工期:103日历天。(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敖汉旗2025年兴隆洼镇及新惠镇通组路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详见图纸及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近5年(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内容含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包含路基路面)。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时均适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有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6 如果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在其他已经中标的项目中任职的,本项目中标后,未能从该项目撤离的取消其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7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2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2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釆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招标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epoint-sso)”,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操作,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4.3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4.6)。
4.4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请于2025年04月17日17时30分至2025年04月24日17时30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epoint-sso),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固化清单)逾期将无法下载。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固化清单)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固化清单)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全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固化清单),招标人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4.5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cfsggzyjyw/ywjy/jylc/cabl/#)(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 ******,电话:0476-******)。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并填写牵头方投标信息,获取招标文件;也可联合体各方均办理CA证书,分别完成信息入库后,由牵头方填写投标信息,并同时填加联合体成员方信息,共同获取一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3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8日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5.4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9443/BidOpening)”参与开
标。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业务咨询电话:
047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开标形式相同)。
5.5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险或汇票或本票等形式。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提供相关函件、文件或票据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和转出,不许设立临时账户,或按招******银行以外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敖汉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电 话:******
邮 编:0243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敖汉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邮 编:024300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交易平台: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洲街 59 号
联 系 人:窦玉红
电 话:0476-******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92-5号四楼
联系人:苏健
联系电话:******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