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开福区农村公路硬化道路户户通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街道。
******街道辖区范围内蔡家坳组级路、蔡家坳组级路(支线)、海塘桥-白沙河堤、瓦窑坡组级路、汉回-伍家岭、大汗烤全羊-捞刀河堤6条道路进行改造,改造路线总长约为3226m;对C22B、C029、C032、C035、C01B、C024的路面破损严重路段进行中修处治工程:对 C023、C022公路进行预防性养护(清灌缝)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 DN50。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DN100。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DN150。
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200kVA。
本工程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供货商可自行踏勘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项目预算(上限值):******.50元
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相关标准: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安全施工职责。
5.2供应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5.3供应商应对其由于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编制详细、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计划。
5.5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6************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5.7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
5.8供应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5.9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6.环境保护要求
6.1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6.2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供应商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6.3供应商应为本工程制订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
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6.4供应商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供应商应在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供应商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人员要求
7.1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其他人员: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7.2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的要求及安全事故的相关免责条款等。
8.其他要求:
8.1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8.2按月进度报备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三、技术规格:4.适用的规范和标准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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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工期:60日历天
1.1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投标供货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制定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承诺的工期提前于采购人所要求的工期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不会向供应商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1.3供货商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暂估价项目和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2.质量要求:
2.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3.工程所需材料与设备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
五、服务标准: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安全施工职责。
5.2供应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5.3供应商应对其由于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5.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编制详细、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计划。
5.5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6************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5.7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
5.8供应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5.9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6.环境保护要求
6.1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6.2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供应商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6.3供应商应为本工程制订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
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6.4供应商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供应商应在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供应商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人员要求
7.1人员配备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其他人员: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7.2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意外保险的要求及安全事故的相关免责条款等。
8.其他要求:
8.1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8.2按月进度报备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六、验收标准:9.验收方案
9.1验收主体:长沙市开福区交通运输局
9.2组织形式:自行组织。
9.3验收时间:竣工验收前。
9.4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9.5验收程序:(1)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2)供应商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附件资料,采购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成立验收小组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3)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书。(4)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资料、原始记录、验收结果、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5)供应商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
9.6验收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路面、安全设施等。
9.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施工单位需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处理措施:发现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费用自理,因质量问题整改导致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施工单位需按合同总价的0.05%支付违约金,累计超过15日,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9.8争议处理: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9.9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中标单位支付
9.10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各有其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并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采购人应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履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双方应通过合同管理和诚信履约,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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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0.1质保期:1年,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10.2保修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3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结算支付方式:
11.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交通运输局
11.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最终结算金额以开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区财评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可付至结算审核报告的97%(如有工程审计,则付至审计报告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过后付清(该期限内不计息)。
11.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本项目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中小企业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3.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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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