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航材定制包装箱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航材定制包装箱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89。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名称 | 主要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元,含税) | 总价限价(元,含税) | 备注 |
1 | E1级环保夹板 | 15mm厚 | 立方米(M3) | 500 | 550 | 275000 | |
2 | 吊装件 | 承重大于或等于1吨 | 个 | 360 | 50 | 18000 | |
3 | 捆绑带 | 带宽5cm,厚度约2.5mm,长6m,大于或等于5吨拉力值,高强度涤纶织带,耐磨耐腐蚀抗老化 | 卷 | 430 | 50 | 21500 | |
4 | 木方1 | 实木,表面处理平整光洁,无木节、扭纹、腐朽、裂纹、虫蛀60*100cm | 米(m) | 3700 | 50 | 185000 | |
5 | EPE珍珠棉 | 15mm(厚) | 平方米(m2) | 1320 | 22 | 29040 | |
6 | 实木或夹板 | 实木,表面处理平整光洁,无木节、扭纹、腐朽、裂纹、虫蛀130*15mm | 米(m) | 2300 | 32 | 73600 | |
7 | 实木熏蒸 | 经过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 | 立方米(m3) | 900 | 50 | 45000 | |
8 | 木方2 | 100*100cm | 米(m) | 3700 | 55 | 203500 | |
9 | 雨帆布 | 防水抗晒,抗拉抗撕,PVC材质,大于等于0.5mm厚度,四边打孔 | 平方米(m2) | 1200 | 40 | 48000 | |
10 | 现场改装及包装服务 |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 人/次 | 430 | 300 | 129000 | |
11 | 座椅塑料加固件 | 聚酯尼龙材质 | 个 | 430 | 80 | 34400 | |
12 | 喷漆服务 | 喷漆后要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不得有流挂、颗粒、发泡、起皱、夹杂、露底等缺陷 | 平方米(m2) | 75 | 150 | 11250 | |
13 | 木托板(大)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 个 | 300 | 236 | 70800 | |
14 | 木托板(小)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 个 | 380 | 190 | 72200 | |
15 | 地台板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 个 | 30 | 100 | 3000 | |
16 | 轮档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 个 | 30 | 120 | 3600 | |
17 | EVA泡棉 | 两种颜色结合,厚度为30mm±0.3mm,表层黑色厚度为5mm±0.3mm。(说明资料中包含以下参数:基层黄色密度大于35kg/m?,表层密度大于50kg/m?,基层38邵氏硬度,表层为60邵氏硬度;拉伸强度:≥0.3MPa,保证泡棉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撕裂;断裂伸长率:≥150%,使泡棉在受到一定拉伸力时不会轻易断裂;回弹性:≥30%,能在压缩后迅速恢复形状,保持长期缓冲性能;特性:耐水性、耐油性、耐化学试剂性;热变形温度:≥70℃,在一定高温环境下不发生明显变形;无明显刺激性气味,且材质含量符合环保标准。表层和基层材料均需防火。) | 平方米(m2) | 800 | 320 | 256000 | 送货地点:沈阳、新疆 |
合计(元,含税) |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航材包装定制木箱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航材库 | 普通交货期: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24小时内交货; 紧急交货期:3小时内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5年1月1日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南航机务工程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女士,020-86121024
5.2 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小姐,020-******
5.3技术支持人员电话:****** 或 ******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小姐,020-******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