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芜湖市公安局监所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2025)(一包)更正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监所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2025)(一包)更正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7-0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5FW67810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250595号)

******公安局监所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2025)(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元/年)”更正为“(%/年”。

2、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合同(格式)-“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内容,更正为“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 10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中标供应商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采购人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中标供应商不能保证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采购人,承担采购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从当月货款中扣除5%金额作为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2、因中标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中标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影响的,每次从当月货款中扣除2%金额作为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超过二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货合同,扣除全部货款。3、所供应的食材中水产、家禽类为净菜,蔬菜类可使用率应达90%及以上。如达不到该要求则全额扣除当日全部菜金。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除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费用。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中标供应商供货,同时终止合同,扣除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同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5、凡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经双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5%,第二次扣除当月货款10%并停止一轮供货,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镇芜湖市监所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物业用房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5FW67810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250595号)

******公安局监所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2025)(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元/年)”更正为“(%/年”。

2、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合同(格式)-“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内容,更正为“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 10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中标供应商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采购人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中标供应商不能保证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采购人,承担采购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从当月货款中扣除5%金额作为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2、因中标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中标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影响的,每次从当月货款中扣除2%金额作为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超过二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货合同,扣除全部货款。3、所供应的食材中水产、家禽类为净菜,蔬菜类可使用率应达90%及以上。如达不到该要求则全额扣除当日全部菜金。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除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费用。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中标供应商供货,同时终止合同,扣除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同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5、凡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经双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5%,第二次扣除当月货款10%并停止一轮供货,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镇芜湖市监所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物业用房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