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科技治超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科技治超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固发改投资【2025】41号、关于科技治超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固发改投资【2025】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固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科技治超设施建设项目。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规划建设3处不停车检测卡点(共16条车道)、一个源头治超企业监管及1处后端治超管理平台。最高限价为:******元。
2.1.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2.1.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企业使用河北CA上传投标文件,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查询办理。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4.3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自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及时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受理单位:******有限公司
受理人:李梦迪
联系方式:******
邮箱:******
招标人:固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固安县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316-******
******有限公司
地址:固安县新昌西街45号
联系人:李梦迪
电话:******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姚惠娟
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