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扎佐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
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修文县扎佐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项目,现内容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部分(客观分):
客观分 (35分) | 具备本项目建设、运营必需的资质、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 8分 | (1)运营能力的承诺: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运营,配备相应的运营管理团队进行运营,并在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格式自拟); (2)具备本项目建设能力的承诺: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建设,对本项目进行建设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格式自拟)。 |
技术团队 | 3分 | 技术团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满分3分。 | |
银行资信 | 6分 | ******银行资信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实力 | 12分 | (1)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满分4分。 (2)发明专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污水处理类工艺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提供1个得2 分,本项最多得8分。 | |
项目类似业绩经验 | 6分 | 项目类似业绩(含代建类项目),满分6分: 自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业绩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含代建类项目)的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含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信息不全的可以补充业主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澄清为:
客观分 (35分) | 具备本项目建设、运营必需的资质、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 8分 | (1)运营能力的承诺: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运营,配备相应的运营管理团队进行运营,并在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提供) (2)具备本项目建设能力的承诺: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建设,对本项目进行建设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提供) |
技术团队 | 3分 | 技术团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满分3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都可) | |
银行资信 | 6分 | ******银行资信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都可) | |
技术实力 | 12分 | (1)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满分4分。(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都可) (2)发明专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污水处理类工艺相关的发明专利的,每提供1个得2 分,本项最多得8分。 | |
项目类似业绩经验 | 6分 | 项目类似业绩(含代建类项目),满分6分: 自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业绩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含代建类项目)的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含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信息不全的可以补充业主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类似业绩可以是污水处理类施工业绩、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类业绩或污水处理PPP业绩。 |
同时,招标文件内相同内容同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