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项目(一期)(EPC)安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项目(一期)(EPC)(HBAL-202510SZ-******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AL-202510SZ-******1 | ||||||||||||||||||||||||||||||||||||||||
| 1.招标条件 | ||||||||||||||||||||||||||||||||||||||||
| ************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街道、开发区)及13个乡镇 建设规模:1、分类收集设施:(1)分类收集容器:城区3000个;集镇农村8000个;(2)垃圾收集点:农村地区新建1980个;(3)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心城区改建35个;集镇农村新建、改建26个;(4)有害垃圾暂存点:新建集镇有害垃圾暂存点14个;(5)可回收物暂存点:新建集镇可回收物暂存点14个。2、分类转运设施:(1)城区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1座,设计规模200t/d。(2)南城新建规模40t/d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3、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城区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座,占地28.98亩。4、城区购置各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13台,三轮保洁车70辆,集镇农村购置电动小型收集车280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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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安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费、设计配合服务)、工程其他服务(勘察、环评、水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1 合同估算价:5381.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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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合同估算价:5381.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16.02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2.949万元,其他服务费44.898万元;预备费287.4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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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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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①设计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 1 个单项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即可。
(4)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④拟投入的其他人员详见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近一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如新成立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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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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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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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相关提示及要求: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00咨询。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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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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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24日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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