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D2025BF-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街道2025年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需求-(五)机械设备、人员要求-2.人员要求 |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文员1人、环卫主管1人、垃圾分类主管1人、班长3人(分3片区)。驾驶人员按车辆数量和准驾类别1比1配置,垃圾清运操作人员8人,另配备中转站管理及操作人员2名。 |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文员1人、环卫主管1人、垃圾分类主管1人、班长3人(分3片区)。驾驶人员按车辆数量和准驾类别1比1配置,垃圾清运操作人员8人,另配备中转站管理及操作人员2名,保洁人员≥48名(年龄不超过70周岁)。 |
2 | 采购需求-(五)机械设备、人员要求-1.中标方须拥有设备 | 电动式小型扫地车-1辆-自备(可上牌),总质量5吨及以下车辆,配备驾驶员1名 | 电动式小型扫地车-1辆-自备,总质量5吨及以下车辆,配备驾驶员1名 |
3 | 采购需求-(五)机械设备、人员要求-1.中标方须拥有设备-备注 | 备注:自备车辆均需落实驾驶员,负中标单位须按照保洁需求按需使用,做好车辆日常维护等。 | 备注:1.1自备车辆均需落实驾驶员,中标单位须按照保洁需求按需使用,做好车辆日常维护等。 1.2中标单位投标时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之内设备配置齐全。中标单位在中标之后、合同签订之前未能按承诺函要求配备设备,影响项目履约,不予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视同中标供应商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4 | 评分标准第7条、第14条 | 权重分值3分 | 权重分值4分 |
5 | 评分标准第15条 | 投标人车辆及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缺少一辆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登记证、带车牌的车辆照片;收集车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照片;办公电脑及打印机提供购买发票、照片。设备为租赁的额外提供租赁合同) | 投标人车辆及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缺少一辆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登记证、带车牌的车辆照片;收集车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照片;办公电脑及打印机提供购买发票、照片;设备为租赁的额外提供租赁合同;或提供承诺函(附详细设备清单,写明自有或租赁),承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之内按采购单位要求设备配置齐全。) |
6 | 评分标准第17条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同时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环保或环境或园林类)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所需的学历、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截图,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同时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环保或环境或园林类)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所需的学历、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截图,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7 | 评分标准第19条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有获得省级城市美容师的得3分,地市级城市美容师的得2分,县区级城市美容师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删除此条评分项 |
8 | 评分标准第20条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有效期内应急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截图以及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有效期内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或由应急管理部门公布的具有培训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截图以及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9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0日14点30分00秒 | 2025年6月30日14点30分00秒 |
10 | 评分标准第15条 | 权重分值2分 | 权重分值3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路5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鑫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游琪炜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银行楼上)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丹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史华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D2025BF-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街道2025年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需求-(五)机械设备、人员要求-2.人员要求 |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文员1人、环卫主管1人、垃圾分类主管1人、班长3人(分3片区)。驾驶人员按车辆数量和准驾类别1比1配置,垃圾清运操作人员8人,另配备中转站管理及操作人员2名。 |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文员1人、环卫主管1人、垃圾分类主管1人、班长3人(分3片区)。驾驶人员按车辆数量和准驾类别1比1配置,垃圾清运操作人员8人,另配备中转站管理及操作人员2名,保洁人员≥48名(年龄不超过70周岁)。 |
2 | 采购需求-(五)机械设备、人员要求-1.中标方须拥有设备 | 电动式小型扫地车-1辆-自备(可上牌),总质量5吨及以下车辆,配备驾驶员1名 | 电动式小型扫地车-1辆-自备,总质量5吨及以下车辆,配备驾驶员1名 |
3 | 采购需求-(五)机械设备、人员要求-1.中标方须拥有设备-备注 | 备注:自备车辆均需落实驾驶员,负中标单位须按照保洁需求按需使用,做好车辆日常维护等。 | 备注:1.1自备车辆均需落实驾驶员,中标单位须按照保洁需求按需使用,做好车辆日常维护等。 1.2中标单位投标时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之内设备配置齐全。中标单位在中标之后、合同签订之前未能按承诺函要求配备设备,影响项目履约,不予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视同中标供应商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4 | 评分标准第7条、第14条 | 权重分值3分 | 权重分值4分 |
5 | 评分标准第15条 | 投标人车辆及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缺少一辆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登记证、带车牌的车辆照片;收集车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照片;办公电脑及打印机提供购买发票、照片。设备为租赁的额外提供租赁合同) | 投标人车辆及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缺少一辆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登记证、带车牌的车辆照片;收集车提供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照片;办公电脑及打印机提供购买发票、照片;设备为租赁的额外提供租赁合同;或提供承诺函(附详细设备清单,写明自有或租赁),承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之内按采购单位要求设备配置齐全。) |
6 | 评分标准第17条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同时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环保或环境或园林类)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所需的学历、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截图,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同时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环保或环境或园林类)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所需的学历、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截图,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7 | 评分标准第19条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有获得省级城市美容师的得3分,地市级城市美容师的得2分,县区级城市美容师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删除此条评分项 |
8 | 评分标准第20条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有效期内应急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截图以及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有效期内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或由应急管理部门公布的具有培训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截图以及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9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0日14点30分00秒 | 2025年6月30日14点30分00秒 |
10 | 评分标准第15条 | 权重分值2分 | 权重分值3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路5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鑫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游琪炜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银行楼上)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丹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史华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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