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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唐家镇镇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洼区唐家镇镇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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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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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唐家镇镇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6-16

   项目概况

大洼区唐家镇镇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1-00066 项目名称:大洼区唐家镇镇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资金来源及金额
合计 年初计划 上级专项 财力追加 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
大洼区唐家镇镇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2,400,000 900,000 1,500,000

项目名称 大洼区唐家镇镇域环境卫生服务项目
用途说明 ******居美丽生活环境
技术要求及参数(包括附件、零配件及专用工具) 一、服务区域范围: 唐家镇十二个(社区)屯内的道路,固化边沟、广场、自然坑塘、绿化带;村屯周边50米内沟渠************卫生院、敬老院周边;镇域内企业、商业网点,餐饮服务业周边;疙瘩楼片区、蟹蟹王国片区、葡萄园、白家碱地柿子园、朱家食用菌基地和各村沤肥区,动迁区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服务。 二、保洁服务方面: 1、日常保洁作业要规范、统一着装,文明作业,不得串岗、脱岗。保洁公司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确保镇域内的每个村屯及村级以上道路保洁全覆盖,做好全天候保洁(早7:00-中午11:00,下午1:00-5:00;镇区早6:00-晚5:00),积极配合镇、村工作,随时调动保洁员参与相关公益活动。 2、日常管理坚持一人一片负责到底的原则,路面、固化边沟、自然坑塘、绿化带、垃圾池(桶)旁必须达到“四无、六净、二不”(四无:无零散垃圾杂物、无砖头沙石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及坑塘漂浮物;六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边沟净、坑塘净、绿化带净、广场净;二不:不丢堆、不漏段);固化边沟、固化路肩无杂草;及时清除区域内线杆、桥栏、院墙等******街道(霍田公路至大南线袁陈线路段;镇域内平代线路段;镇域内唐海线路段;镇域内苏五线路段;平代线至疙瘩楼水库路段;政府机关院内及村屯路等路段)必须及时除雪,便于行人、车辆通行,雪停后24小时内完成镇区内积雪清运。雨后1小时内完成路面积水清理。 4、爱护各类保洁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时刻保持设施完好无损,发现破损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及时对垃圾围栏、垃******居民对垃圾桶进行移位,保洁公司应该及时复位,并随时将垃圾桶摆放整齐。 6、保洁公司对负责区域内的“五进院”反弹现象应及时向村委会汇报,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协调,对于群众留存的,由群众自行搬放院内,对于不留存的由保洁公司清运走。 三、垃圾分类方面: 1、保洁公司要积极配合村委会引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 2、对于村民进行初分类或未分类的垃圾由保洁公司安排专人定时上门进行收集并进行二次分类。 3、二次分类后的垃圾应按分类要求分别投入可降解垃圾、不可降解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投放专区内。 4、各类垃圾要及时入箱入桶,严格执行市、区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四、垃圾清运方面: 1、保洁公司应合理配备证照齐全的垃圾清运车辆,确保垃圾清运及时,认真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真正做到日产日清“垃圾不过午”原则,确保清运不落段,不落点,杜绝清运不及时,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2、不可降解和有毒有害垃圾由盘锦市京环公司清运,保洁公司进行配合,对于可降解垃圾和建筑垃圾由保洁公司清运到规定降解地或存放处。 3、清运过程中,必须用蓬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确保不造成重复污染。 五、服务合同签订要求:一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等方面达标合格,环境卫生有效提升,达到政府服务需求满意认可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曱方终止合同,政府另行采购服务外包。
技术服务条件 投标方必须具备保洁服务工作作业设备和人员,并具备有承包本项目的能力。责任归属:中标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保洁公司的人员和车辆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病残、意外伤害、劳动纠纷、治安、刑事责任以及相关事件,全部由中标企业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法规等责任。
完成日期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
地点 大洼区唐家镇
特殊要求 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
验收标准 依照《盘锦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办法(试行)》执行标准
质量保证 合 格
其它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如乙方服务质量等方面达标合格,甲方满意认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人民政府 地  址: ******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10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君 电  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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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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