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小街小巷清扫保洁清运等服务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0-29
******办事处小街小巷清扫保洁清运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
******办事处小街小巷清扫保洁清运等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5】54 号
3、采购代理编号:WCZXC2025-FW(XX)-055
4、采购项目预算:****** 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 整包 | ******办事处小街小巷清扫保洁清运等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2年 | ****** | 29408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 10 月 29 日起至2025年 11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有限公司(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 302)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查验)
2、所有投标申请人从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
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10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 302)
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10 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室(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 302)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投标保证金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供应商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疑问须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谭晓连、肖江辉
2、电话: 0731-******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办事处
(******街道湘韶路17号
(3)联系人:周毅波
(4)邮 编:411400
(5)电 话:******7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湘乡市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 302
(3)联系人:谭晓连、肖江辉
(4)邮 编:411400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47@qq.com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