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华区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号-2 | 第二标段 | ******.12 | ******.12 | 是 | ******.12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计划工期:第二标段60日历天。
5.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如下:
******街道谢庄村、香山管委会岳庄村食品加工车间项目-建筑。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7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9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地址:******/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本项目监督单位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W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