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dzc24010
项目名称:泊头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为持续做好秸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运营保障工作,确保服务周期不间断,服务质量不下降,监控效果再提升等部署,根据我市现有涉农区域红外视频监控覆盖情况,我市需要再次购买43套前端红外视频监控数据采集服务、1套平台传输服务、1套平台值守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 2024年12月06日, 08:3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泊头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建设北街与新兴街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张锦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2112
联系方式:王乐娜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电 话:0311-******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sdzc24010
项目名称:泊头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为持续做好秸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运营保障工作,确保服务周期不间断,服务质量不下降,监控效果再提升等部署,根据我市现有涉农区域红外视频监控覆盖情况,我市需要再次购买43套前端红外视频监控数据采集服务、1套平台传输服务、1套平台值守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 2024年12月06日, 08:3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导致投标资格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泊头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响应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建设北街与新兴街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张锦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2112
联系方式:王乐娜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电 话:0311-******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