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媒体合作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宣传部
项目名称:媒体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媒体合作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55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集团),并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挂******有限公司统一运营,原有债权债务及所有合作协议、宣传事******有限公司办理。 鉴于本项目性质与市级主流媒体的高度关联性,************电视台、广元新闻网、看广元APP等平台)经营性业务的合法************电视台等市级主要媒体的上稿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和通报,并将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体系。为确保青川县的宣传工作成效能在市级考核体系中得到准确、及时的体现,必须与上述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及其唯一授权******电视台是本市最主要的官方电视新闻传播平台,其权威性、公信力和覆盖面是其他商业或社会媒体无法替代的。项目要求的专版、专栏及特定栏目(如《直通县区(青川)》《看广元》)均为该中心独有的核心宣传资源,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获得。 4.政策与业务的延续性。本次合作是此前与市级主流媒体合作关系的延续。为确保宣传工作无缝衔接、保持政策传播的一致性和连贯性,避免因******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是唯一选择。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采购单位拟实施的“媒体合作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传媒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财政局 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地址: 青川县乔庄镇平安路3号
联系电话: 083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财经中心
联系电话: 0839-******
六、附件
******宣传部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