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滨区毛绒文创总部产业园2#厂房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XCY-GCFW-2025020
项目名称:汉滨区毛绒文创总部产业园2#厂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8,006.75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毛绒文创总部产业园2#厂房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8,006.75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8,006.75 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工程类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8,006.7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毛绒文创总部产业园2#厂房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毛绒文创总部产业园2#厂房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个月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自项目公告发布日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企业规模为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2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2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磋商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95、******00;5.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经四路中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城华著小区66号楼二单元1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茜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