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江市老城区重点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改革局以发改审批〔2023〕1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枝江市老城区重点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水系连通及内涝点改造)
2.2建设地点:枝江市城区
2.3建设规模:连通马家店水库、杨家垱、四季港渠、金湖等城区水系排水工程及城区易涝点排水工程进行改造,管径0.8-2.0米之间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6建设总投资:3850万元
2.7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申请人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申请人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申请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 C2 证或 C3 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 C1 证或 C3 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枝江市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申请人须提交上述所有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4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
3.8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申请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须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参与资格预审。
3.1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申请******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名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名,有效申请人不足11名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2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网上在线解密。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6月13日。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沱江社区3楼
联 系 人:陈磊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日 期: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