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有限公******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齐桥镇、洼里王镇(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附图附件。(五)公示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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