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邑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创新创业载体聚集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大经科信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经过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并对拟入选项目申报主体的专用信用报告审查,未发现申报主体存在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境突发事件等“一票否决”情形。以下企业符合2025年(第一批)支持新型创新创业载体聚集人才政策资助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县经科信局反映。
序号 |
申报单位 |
依托平台载体名称 |
载体认定等级 |
1 |
******有限公司 |
企业技术中心 |
省级 |
联系科室:科技创新科
联系电话:028—******
大邑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