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川区城乡仓储及现货集散中心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4-500119-04-01-6165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悦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办事处花山南路100号的闲置资产(建筑面积共计88504.77平方米)并装修改造,形成具备常温、冷冻冷藏等仓储功能商品集散中心(平急两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改造工程,设备安装改造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0452.8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585.39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建安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以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1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1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金安大厦B栋10楼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2 |
联系人: | 刘鑫 | 联系人: | 程欢欢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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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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