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医院 2025年2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 周期:一年 收集与运输 1.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 ◆ 采购人提供用于包装医疗废物的防泄漏、防锐器穿透的专业包装袋/物和利器盒,且应有明显警示标识和产生单位。 ◆ 采购人负责提供位于其机构内的符合标准的且适宜服务供应商收集车辆通行的收集站,并负责收集站的日常卫生消毒管理。 ◆ 采购人应根据现行规范和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与分类,并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收集站,装入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盛装器具(周转箱)中,每箱尽量装满后,等待服务供应商运输至湘西自治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 采购人应负责保管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周转箱、包装袋等专用盛装物品。医疗废物周转箱、包装袋等不得挪作它用或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采购人在交给服务供应商处置之前必须就地消毒。 ◆ 对于没有适当包装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采购人不得交由服务供应商处置。 ◆ 采购人不得将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医疗废物中。 ◆ 采购人应指定专门人员(或部门窗口)负责与服务供应商收运人员认真填写《医疗废物登记卡》、《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办理好医疗废物的交接手续。 ◆ 如服务供应商未能按相关规定及时运输采购人产生的医疗废物,采购人有权利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 ◆ 合同期内,在服务供应商保证服务的前提下,采购人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性质的委托收集运输或处置医疗废物的合同。 ◆ 采购人应及时按月向服务供应商支付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费。 2. 服务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 服务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运输采购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并进行处置。 ◆ 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无偿提供符合规范的废物周转箱,保证采购人有足够数量的废物周转箱对医疗废物进行装箱。 ◆ 服务供应商在收集医疗废物时不可毁坏采购人财产,否则服务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 服务供应商有权对采购人的待处置废物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或混入医疗废物中的生活垃圾,服务供应商保留拒绝运输的权利并同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告。 ◆ 若通往采购人的道路被阻塞、损毁或不适宜服务供应商车辆的正常行驶,虽经服务供应商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收取时,服务供应商将不负责收取采购人的医疗废物,但服务供应商应将此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 3.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 医疗废物的交接:双方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双方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的规定。双方交接共同填写、分别保存(转移联单由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保存时间为5年。 | 184.4925万元 | 202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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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