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人防工程巡查巡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扬州市邗江区人防工程巡查巡检服务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防工程巡查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z-202406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2.6万元
最高限价:22.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
******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三楼评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徐媛媛
四、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30
******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三楼评标室
五、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媛媛
电话:******
******街道众创空间)三楼
******委员会
地址:邗江中路443号
六、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扬州市邗江区人防工程巡查巡检服务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防工程巡查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z-202406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22.6万元
最高限价:22.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
******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三楼评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徐媛媛
四、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30
******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48号)三楼评标室
五、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媛媛
电话:******
******街道众创空间)三楼
******委员会
地址:邗江中路443号
六、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资料费300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