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市政道路桥梁养护抢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A包 | ******管理局市政道路桥梁养护抢修项目A包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 2 | B包 | ******管理局市政道路桥梁养护抢修项目B包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管理局市政道路桥梁养护抢修(包括市属区管道路55条、桥梁7座)
******管理局市政道路桥梁养护抢修(包括市属区管道路31条、桥梁20座)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市政设施管养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郑城管〔2015〕44 号)及《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规范》等文件规范中有关市政设施管养规定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5.服务期限:一年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V1.0》(******/bszn/009003/******/fecf74fb-cce2-4ece-8de9-a0c3c3e5a742.html)。
5.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优惠5%,以包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成交)投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6.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两个包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段。评标时按照包段顺序进行,先评审A包段,再评审B包段,如果某供应商在A包段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供应商在B包段的投标文件只参与该包段的评标,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排名及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