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集团 “东润”轮2025年坞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服务类
招标方式:
比选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类型:
规模:
******集团“东润”轮2025年坞修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
自筹
备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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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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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吴明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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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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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邮轮港路中联自由港湾自由港湾A座3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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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渤海湾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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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
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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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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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地址 |
******街道北潍坊港航运中心二楼东侧 |
标段(包)信息1
| 标段(包)编号: |
SPGBX-******005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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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集团 “东润”轮2025年坞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标段1:“东润”轮2025年坞修船舶厂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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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5-11-03 17:00 到 2025-11-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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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2025-11-12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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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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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启时间: |
2025-11-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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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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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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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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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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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描述: |
******集团“东润”轮2025年坞修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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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 2.提供 2022 年 01月 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标段1:至少一份100万以上船舶坞修的散货船业绩、标段2:至少1份同类型功率及以上螺旋桨改装设计成功的业绩 ),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30天;如涉及到外轮修理,请提供形式发票或者其他能证明修理业绩的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原合同未体现主机型号、功率,请在提交的招标文件中标注。不标注视无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标段(包)信息2
| 标段(包)编号: |
SPGBX-******005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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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集团 “东润”轮2025年坞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标段2:“东润”轮2025年加装消涡鳍和导轮节能装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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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5-11-03 17:00 到 2025-11-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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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
2025-11-12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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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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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启时间: |
2025-11-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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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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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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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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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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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描述: |
******集团“东润”轮2025年坞修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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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 2.提供 2022 年 01月 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标段1:至少一份100万以上船舶坞修的散货船业绩、标段2:至少1份同类型功率及以上螺旋桨改装设计成功的业绩 ),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部分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30天;如涉及到外轮修理,请提供形式发票或者其他能证明修理业绩的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原合同未体现主机型号、功率,请在提交的招标文件中标注。不标注视无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