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高山农业示范区项目-汉源县X043皇木镇至乌斯河公路幸福美丽乡村路补遗书01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5年04月1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上发布了汉源县高山农业示范区项目-汉源县X043皇木镇至乌斯河公路幸福美丽乡村路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做出以下补遗:
1、招标公告3.1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工并交工验收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打印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已录入的业绩信息才能作为投标认定的有效信息,业绩状态应为总包已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须包含“工程名称”、“合同价”、“开工日期”、“交工日期”、“建设状态”、“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信息(内容不得为空白信息)。合同价、开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工并交工验收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交工验收报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打印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已录入的业绩信息才能作为投标认定的有效信息,业绩状态应为总包已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须包含“工程名称”、“合同价”、“开工日期”、“交工日期”、“建设状态”、“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信息(内容不得为空白信息)。合同价、开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修改为: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工并交工验收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8其他要求:删除(4)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证明类文件(如业绩、财务报表、人员信息等)扫描件预备原件随时备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修改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修改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6、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附2024年10月至 2025年3月或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 6个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修改为: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附2024年9月至 2025年2月或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 6个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8、重新上传新商务标(工程量清单)。
9、因商务标(工程量清单)部分备注因系统原因无法显示完整,详见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10、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附件: (招标)汉源县高山农业示范区项目-汉源县X043皇木镇至乌斯河公路幸福美丽乡村路(E************001001Z04).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