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对临湘市原岳阳安达化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临湘市原岳阳安达化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位于临湘市江南镇(原儒溪镇),北控污水处理站北侧250m处。项目场地总占地面积约72亩,污染地块面积为4.78万m2,治理废水总量30895m3;治理场地排渍渠与池塘受污染底泥10254m3;治理污染超标土壤共68577.75m3;恢复场地污染后生态面积47800m2************有限责任公司,效果评估及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同步进场。项目于2024年4月24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30日竣工,2024年11月11日开展工程自主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工程合格。
******有限公司过程参与了本项目,调查评估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025年8月27日,根据现场情况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要求制定了效果评估工作方案、效果评估监测布点方案,项目开工后评估单位按照制定的效果评估监测布点方案开展监测,包括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废水处理达标监测、基坑清挖侧壁及底部监测、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化学氧化处理后的底泥和土壤达标监测、地下水监测等。工程竣工后我公司根据项目施工前期、施工过程、竣工后相关技术资料、检测报告,收集并审核了该项目的场调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工程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日志、施工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和环境监理报告、运输与接收的协议和记录、施工管理文件等有关资料,同时认真听取了地方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临湘市原岳阳安达化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
******事务中心在临湘组织召开了《临湘市原岳阳安达化工厂及周边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效果评******事务中心在长沙市组织召开了效果评估报告专家重审会。经重审的效果评估报告认为,项目治理区域污染土壤按要求进行了治理和管控,地块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至北控污水厂;砷与苯酚超标的受污染底泥经化学氧化与稳定化固化处理后,水浸指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即砷≤0.1mg/L;苯与砷超标土壤分别采用化学氧化与稳定化固化技术进行处理,超标土壤处理达标后填埋至本项目场地集中管控区域进行风险管控,治理后场地土壤苯≤11.4mg/kg;生态恢复面积47800m2。该项目实施后,该地块治理效果达到治理修复目标;经评审结论为:效果评估报告基本按照上次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引用的资料较齐全,内容较完整,报告格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导则要求,地块治理效果达到治理修复和管控目标。专家组同意效果评估报告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退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依据。
四、效果评估报告(见附件)
五、如果评估内容及结论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联系方式:刘亚锋******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