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清丰县博物馆清丰县文物管理所文物库房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5-24 | |||||||||||
| 2、项目名称:清丰县博物馆清丰县文物管理所文物库房改造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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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文物库房门、配备文物储藏柜架、文物囊匣设备和其他库房设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4、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由评审小组在评审结束前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实行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注: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清丰县博物馆 | |||||||||||
|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南大街15号 | |||||||||||
| 联系人:张媛媛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中华世纪城B座1402室 | |||||||||||
| 联系人:孟田田 |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孟田田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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