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城琴江支局办公场地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石城县城琴江支局场地租赁合同项目,******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采购位于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步行街203-1071号店面阁楼,交通便利且房租更优惠,更利于资源的整合利用,现租用该房屋为办公场地用地。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经过石城电信综合办,与许小玲(房屋承租人)协商,位于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步行街203-1071号店面阁楼为琴江支局办公场地用房,建筑面积为105.08平方米,符合电信办公场地租赁要求,且具有唯一性。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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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集团阳光采购网(******/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7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
电话:0797-******
邮箱:/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琴江路208号
邮编:3427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有限公司石城分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