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公开竞价公告
******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公开竞价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M************
2.项目名称: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公开竞价
3.包组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组
4.采购范围:本项目涉及炉渣的收集、装运、运输及处置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包括炉渣的日产日清、运输过程中的环保要求、以及炉渣的综合利用,并派驻人员在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厂区内负责场地保洁、提供渣吊操作及管理服务工作等。具体详见竞价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5.采购品目:货物
6.炉渣处理规模:约45.625万吨,甲方不对炉渣总量进行承诺。
7.最低限价:110.00元/吨(含13%增值税)。
8.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五 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已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合法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属于法人分支机构参与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应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授权书应当承诺总公司对分支机构承担责任);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202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出具日期为本竞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500吨/天或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项目的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的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转让方开具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承诺履行社会责任,全过程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炉渣,不得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由此相关原因造成环境影响损害及其他问题,供应商应全权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交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9. 供应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供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10.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采购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三、报名文件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组织对供应商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另行通知: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合法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属于法人分支机构参与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应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授权书应当承诺总公司对分支机构承担责任);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202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出具日期为本竞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500吨/天或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项目的炉渣处理或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的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转让方开具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承诺履行社会责任,全过程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炉渣,不得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由此相关原因造成环境影响损害及其他问题,供应商应全权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交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8. 供应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供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9、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本项目竞价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及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供应商资格、用户需求书及合同条款响应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1、竞价保证金。(提供竞价保证金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四、竞价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提交报名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提交报名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提交报名文件)。
五、电子竞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价文件,不出售纸质竞价文件,竞价文件费500.00元/套,售后不退。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须在电子竞价开始前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缴纳竞价文件费用,否则无法参与竞价,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六、电子竞价时间和方式
1.本项目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进行全流程电子竞价。
2.竞价开始时间为:另行通知;
3.竞价结束时间为:另行通知;
4.报价次数:不限制次数报价。注:供应商在竞价规定时间内,可以根据供应商的意愿和策略,可以多次提交报价,不受报价次数的限制,直到竞价截止时间为止。
5.最低加价幅度1元(或1元整倍数)/次
6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法。
7.报价限制:高于最低限价:最高价成交时供应商报价时需高于最低限价。竟价截止时间前5分钟内,有供应商报价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在竟价截止时间基础上自动延长5分钟,直至无新的报价为止。
8.是否显示最高价:供应商可查看最高报价。
注意:请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 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无法实时接收最新的报价数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请自行承担。
9.供应商原则上需在异地竞价,如需竞价流程技术支撑,需提前向采购代理申请,竞价开始前自带电脑到采购代理竞价会议室独自进行竞价。
10.成交供应商须在竞价结束后提供上传系统的电子报价文件与本《报价表》(需填写成交报价)的纸质版文件一份给采购人,提供的纸质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32室,胡美欢,******。
七、竞价保证金
1、金额:100000.00元。
2、收取方式:竞价保证金须汇至如下指定的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6062
3、缴纳时间:报名结束时间前到账。
4、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提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旗杆石生活垃圾填埋场侧
联 系 人:余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鸿宇、胡美欢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32室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编:51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