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2000吨机械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机械配件技改项目
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洼里王镇前冯村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增0.4T保温电阻熔铝炉4台、铸铝除汽机2台、重力浇铸机3台、回火炉1台、抛丸机1台、锯床2台、铸铝件专用焊机2台及配套治理设备。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日至2024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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