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5-00286
2.项目编号:HBSMY-2025-009
3.项目名称:******医院检验外送委托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70 万元
6.最高限价: 70 万元
7.采购需求: 外送检测委托服务一批,预估采购金额35万/年,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以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3版)》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为基础,按折扣进行报价,供应商需对所有检测服务综合考虑之后进行统一折扣报价,并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每个检查项目的投标折扣,且所有投标折扣须一致,报价折扣不得高于40%,否则为无效报价。例如:报价为40%,各项目最终结算单价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3版)》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40%。(单价出现调整时以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的最新标准为准)
2.最终结算金额=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3版)》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实际检测数量×统一折扣。例如,打四折,即统一折扣为4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4.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需提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6;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公告邀请适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联系人:吴忠华 ******;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28号;投诉电子邮箱:******。
7、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嘉鱼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嘉鱼县发展大道190号
联系方式:丁涛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金龙花园北区(房产分局小区)一栋一单元603室
联系方式:聂修贤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修贤
电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HBSMY-202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