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 采购编号 | QZZB【2025】303号 | 
| 项目名称 | ******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 | 
|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 ******检察院(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兴街3号)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0595-******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 ******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B栋23层),联系人:洪志云、黄针蓉,联系电话:0595-******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日期 | 2025年9月11日 | 
| 开标日期 | 2025年9月23日 | 
| 成交供应商及地址 | ******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江北大道22号2幢2801室) | 
| 成交服务名称、数量、成交折扣率、综合得分 | ******检察院食堂修缮项目,1项,成交折扣率:86%、综合得分:98.65 分。 | 
| 简要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 磋商小组成员 | 李雅莉(组长)、洪明霞、洪晓华 |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磋商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质疑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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