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10101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合同
	                   
                            ******JH******1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人(甲方):  
******人民政府
		                    
 地    
	                       	        址:
******人民政府
	                  
		                       联 系 方 式 :
                            ******
	                    
	                   供应商名称(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北侧
		                  
	                   联 系 方 式 :
	               
                            ******
		                  
	                   		 主要标的名称: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1.芦笋防倒杆建设2040根;2.打药一体化建设300亩;3.山地单轨运输道建设180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62.845029
	                   
	                    合同金额(万元):
                            62.84502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1.芦笋防倒杆建设2040根;2.打药一体化建设300亩;3.山地单轨运输道建设180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025-10-23
	                      
                        2025-10-24
                        	至
                        	2025-10-25
                        	
 
				         	合同附件:
				        
                                        
                            
相关公告:
                |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0-11 | |
| 元阳县逢春岭乡芦笋基地提质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 采购结果公告 | 2025-10-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