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鼎优******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泌阳县高店镇江河(井岸村至陈茨园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0月31日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泌阳县高店镇江河(井岸村至陈茨园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泌资建【2025】056号
招标控制价:******.00元
二、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2室
评标地点: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评标室
三、定标信息
定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
定标地点: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2室
定标方法:票决法
四、定标核查内容及结果
核查内容:
(1)企业信用信息:
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组人员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4)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委托代理人等;
(5)财务状况;
(6)企业业绩;
(7)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及核评的其他内容。
定标核查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核查结果 | 比较优势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合格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合格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合格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合格 | 
五、定标情况
************委员会投票汇总表如下: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委员会成员 | 汇总 结果 | ||||
| 成员A | 成员B | 成员C | 成员D | 成员E | ||
| ******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公司 | 1 | 1 | 1 | 1 | 1 | 5 | 
| ******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投票结果: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总得票数5票,得票最多且过半数,最终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六、中标人信息情况
中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王振 投标报价:******.79元
投标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七、发布媒介及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03日,本中标结果公示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公示期间投标人如对定标结果如有异议,必须在公示期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所有异议或投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相关部门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河南省泌阳县高店镇高店街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水利局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