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芝罘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芝罘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已由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芝罘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核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
- 2.2 建设规模:芝罘区南部城区排水管网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30日历天内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交付。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质量规范及现行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全过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1-18
- 2.7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三个部分:(1)勤河主管涵:改造2孔3*2米暗渠约459 米;沿暗渠东侧改造DN800污水管约484米;(2)沿粮校北侧规划路(粮校北段):改造d1400雨水管约250米,沿规划路改造DN600污水管约250米;(3)沿粮校南段:改造4*2米暗渠约390米,沿改造暗渠北侧布置 DN600污水管约390 米。
-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 2.9 计划投资额:约3260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的全面控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系统内报名、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
- 3.7 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 23:00至2025年11月18日 0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1月21日 14: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 14: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周燕,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艺萌,电话:0535-******。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邮箱:******,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山路21号。
- ******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
 
-  - 8.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街道滨海广场35号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周燕 联系人:马艺萌、吕佳俊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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