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49AR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遴选文件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现更正本项目遴选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更正内容:
1.原遴选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代理费用”中的“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4000元包干价计费;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计价格[2002]1980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如下:......”
现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计价格[2002]1980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委托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具体如下:......”
2.原遴选文件“第四章 采购合同 五、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中的“5.1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4000元包干价计费;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计价格[2002]1980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如下:......”
现更正为“5.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计价格[2002]1980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委托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具体如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余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对各潜在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与原遴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滨城大道国资大厦15层
邮编:350100
联系人:林秀萍
联系电话:059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邮编:100081
联系人:黄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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