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5AT******2222
二、项目名称:******医院)绩效项目维保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20号2楼A区233室
成交金额:1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医院)绩效项目维保
******医院数据规范支撑下,临床科室核算单元可配置核算到治疗组。2.我公司提供核******医院部分新增系统标准数据统一规范处理等。3.我公司提供软件组件升级,解决运行速度不快,Flash客户端使用不便,专项基数计算设定复杂等优化******医院绩效及时 发放需求。6.我公司提供绩效方案及软件安装、故障排查、咨询服务,提供原厂7 ×24小时******医院运营分析报告服务(含管理建议)一次。
服务要求:1.我方依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结合绩效业务工作需求和系统运行 保障要求,遵循标准的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和职责,强化考 核与监督,并建立月报台帐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维护工作事项。2.我方积极优化系统功能,结合业务需求提出合理的系统运行管理改进 措施,满足甲方业务管理需求。3.我方按季度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服务工作记录。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晓洁、刘丽琴、柯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联系人:苏俊玮、刘勇;质疑联系方式:0551-******、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俊玮、刘勇
电 话:0551-******、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