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保厅粤环函[2017]1945号文、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 第9号)、******有限公司年产空调压缩机主******有限公司年产空调压缩机主壳体3000万件、空调压缩机活塞2000万件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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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内容: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
3、建设地点:鹤山市鹤城镇悦和路150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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